河南一农村小店因店名侵权而遭零售巨头起诉后摘牌,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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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一座偏僻的小村庄里面有一个小超市,它的名称里面刚好有?人人乐 ?三个字,而这三个字正是某知名超市品牌的商标名。超市老板在被起诉索赔数万元之后表示,超市是从他人手中购买所得,招牌一直都没有更换。虽然超市早在人人乐商标注册之前就已经存在,但是超市并没有注册自己的商标,在被要求摘下招牌后老板表示很无奈,因为超市用这个招牌已经10年了。我认为,在小村庄生活的人给超市起名字比较随意,老板用的招牌是前老板所留,也并没有把?人人乐 ?当作品牌进行宣传,甚至不知道它已经被注册了,实际上并不存在商标侵权行为。

从法律上来看,农村小店是否有侵权行为?

虽然农村小超市老板表示自己并不知道?人人乐 ?三个字已被注册为商标,人人乐总部在深圳,离自己所住的地方实在太远了,对方注册之后并没有通知她。超市老板表示,自己有两个孩子需要抚养,对方索赔数万元对自己来说太多了。律师表示,如果超市老板能够提供超市早在人人乐商标注册之前就已经存在的证据,那就不存在侵权行为,也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什么样的行为才算商标侵权?

人人乐 ?是知名超市的商标,商标侵权行为则是指行为人没有经过所有人的授权就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和其已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商品经营中确实有一些商家存在侵权行为,为了蹭品牌的影响力使用相似的商标进行营销。而农村小超市老板使用的招牌是从他人手中转移所得,也没有用商标进行宣传,而且成立的时间更早,如果有证据能够提交给相关部门,相信她的行为也不算侵权。

虽然有些人很早就使用某个商标了,但是没有注册就没有合法使用权,但对方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