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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乱世佳人》董思玉为什么演员网上一点资料都查不到呢
原名王惠
艺名:阳光(其实是小名)
生日:阳历1982年8月20日
星座:狮子座
血型:o型
身高:168厘米
体重:48公斤
婚姻状况:已婚
丈夫:聂远
专科/大学:中央戏剧学院
出生地:吉林春市
现居地:北京
个人才艺:唱歌、跳舞、骑马 更符合规范化
父母对你的期望:只要尽力了能做成什么样并不重要
最想实现的梦:希望自己有能力成为一个慈善家
自认是什么个性的人:开朗、幽默、有时又有点多愁善感
亲人、朋友、爱人三者在你心目中的排名为何:亲人、爱人、朋友
如何保养身材:运动、少吃
恋爱的守则:敞开心扉,真诚以待
光姐之最
最难忘的人:外公
最难以忍受的人:说大话、不讲信用、没礼貌、不环保
最得意的事:很多(有时候是个比较容易满足的人,这样活的会比较轻松快乐)
最快乐的事:旅游度假
最想去的地方:有古老文明历史的国家,例如:埃及
最喜欢的季节: 夏天
最不喜欢的季节:冬天
最喜欢的发型:长发
最喜欢的中国影片:我很欣赏林青霞和那个年代的武侠片,很唯美
最希望演什么角色:任何我没尝试过的都想
最喜欢的音乐类型:欧美
最喜欢哪一种类型的书:讲道理的和佛学方面的
最喜欢的食物: 水果
最喜欢的饮料:只要不是白水都行(千万别学我,我也在努力克服)
最喜欢喝的茶:普洱(受一个人的影响)
最喜欢吃哪一国菜:西餐(法国)
最喜欢吃的一道菜:爸爸妈妈做的菜有很多
最喜欢的颜色:紫色
最喜欢的歌星:张学友 & MARIAN CAREY
最喜欢的影星: 梁朝伟
数码情结
使用的MP3/MP4:苹果
电脑/笔记本的品牌:索尼
数码相机/摄像机的品牌:索尼
家有一宠
养过什么宠物:狗狗 龙猫
宠物的名字:保密
宠物的性别:儿子 女儿
影视代表作
《情不自禁》里演一个女(2001)
《王中王》——小八哥(2001)
[合作演员--蒋勤勤、黄海冰、周迅、罗嘉良等]
《少年王》/《冒险王卫斯理 》——白素(2002)
[合作演员--吴奇隆、于波、杨俊毅、马雅舒等]
《水月洞天》——赵云(2003)
[合作演员--于波、杨俊毅、蔡少芬、陈法蓉等]
《灵镜传奇》——赵云(2003)
[合作演员--于波、杨俊毅、蔡少芬、陈法蓉、张茜等]
《幻影神针》——德妃/蓉妃(2004)
[合作演员--于波、杨俊毅、温碧霞、梁小冰等]
《少年宝亲王》——如花(2004)
[合作演员--张国立、张默、王艳、黄少琪等]
《我的武林男友》——徐蓉蓉(2004)
[合作演员--李威、陈好等]
《李卫辞官》——佟皇后(2005)
[合作演员--于波、秦沛、温兆伦等]
《把酒问青天》——杜芙(2005)
[合作演员--于波、杨俊毅、张晋、周海媚、吕良伟等]
《八阵图》——桃花(2006)
[合作演员--于波、杨俊毅、蔡少芬、陈法蓉、周海媚等]
《褡裢王爷》/《至尊计上计》—媚娘(2006)
[合作演员--吕良伟、关咏荷、陶红等]
《封神榜之凤鸣岐山》——杨贵妃(2006)
[合作演员--、马景涛、刘德凯、关礼杰等]
《戊子风雪同仁堂》--乐小珊(2006)
[合作演员--王学圻、马羚、李琦、刘亚津、翟万臣、万弘杰等]
《大国医》—— 一川妻(2008)
[合作演员--赵文瑄、徐帆、韩晓等]
《新西游记》——嫦娥(2009)
[合作演员——聂远,吴樾,徐锦江、李亚鹏等]
9月28日,演员聂远与师妹杨光在北京丽思·卡尔顿酒店举行结婚喜宴。婚礼现场,新郎称结婚很激动,特别感谢嘉宾们的到来。当天,新郎新娘在婚礼上,显得很浪漫,从戴戒指到接吻,引来嘉宾一片片掌声。
婚礼开始前 保安严格音乐轻松
这是一场相当低调的婚礼,甚至事先放出了仪式举办地点在国际饭店的假消息。可当我们赶赴丽思·卡尔顿酒店,却发现许多记者在此汇聚一堂。然而,婚礼的拍摄过程并不如大家预想中顺利,上午9点多钟嘉宾陆续开始签到,酒店的保安却对媒体管得严格,不让记者拍摄。
在婚礼开始前,酒店大堂循环播放欢快的《SUNSHINE IN THE RAIN》(蔡依林《日不落》的英文版)歌曲,显得十分浪漫。
明星嘉宾阵容 以好友为主
从嘉宾阵容来看,知名嘉宾分导演系与演员系。聂远有份参演的新版《三国》导演高希希、其参演的电视剧《雪山飞狐》的导演王晶均是座上客;演员方面,包括“海岩系”的佟大为、于娜、印小天等,香港演员徐锦江、郝蕾等均是座上客;此外,李亚鹏的经纪人马葭也携丈夫景岗山及连个孩子一同出席。当天到场宾客的着装均相当随意,其中印小天身穿随意的红色运动服亮相,让婚礼气氛显得轻松许多。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宾客均需贴着印有聂远夫妇恩爱照的贴纸才可入场,而入场的红地毯也出人意料的是白色系,加上花童们都身着公主裙背着白色翅膀做天使状,婚礼的整体氛围圣洁多过喜庆。
新人以水代酒敬嘉宾
约中午12点,夫妻二人更换第一套礼服,聂远对媒体开心的表示:“很激动,很开心很多好朋友赶来参加婚礼。”新娘阳光则透露,白色婚纱是为婚礼特别定制的,至于婚纱的价格则未说明:“价格不重要,意义最重要。”当被问到两人是否准备马上生子,新人则笑而不答。15分钟后,新人的第二套礼服亮相。聂远换上灰色西装,新娘的长裙则大有看头,前低V后露背,红色亮片裙的裙摆上点缀着不少羽毛束,显得特别漂亮。
新郎新娘敬酒是婚宴上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不过,有人发现现场有工作人员在宴会厅外悄悄将矿泉水倒入酒瓶里,看来聂远和阳光均不胜酒力。敬酒前,歌手张行送上歌曲为新人祝福。12点45左右,仪式结束,聂远相当开心,还主动招呼媒体进场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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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勇于尝试的名人事例
关于尝试的5个小故事如下:
1、钟离意为民试药
汉光武帝时期,会稽爆发了一场大瘟疫,几天之内就了很多人。面对这种惨景,县令钟离意寝食不安,他不住地责备自己:“百姓遭难,我无法解救,还算什么父母官!” 钟离意不顾被感染的危险,一家又一家地去慰问病人和家属,并下令用重金招募医生研制新药。
几天之后,新药研制出来了,就是不敢马上给病人喝,因为其中有几味有毒的草药,不知会不会带来什么副作用。这时钟离意说:“这不是很简单吗?让我来试就是了。”说完,不顾大家竭力阻挡,伸手夺过药就喝了下去。他喝过之后,没有中毒的迹象,于是药就被分发了下去。
很快,瘟疫被控制了,钟离意紧皱的眉头也舒展开了。
2、爱迪生寻找灯丝--坚持不懈的尝试才可能通向成功
爱迪生可以说是19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家,他的名字和一系列辉煌的成就联系在一起。但是在他的成功背后,其实却经历过许许多多失败的尝试。据说他在研究电灯的过程中有过上千次失败的记录。1877年爱迪生开始了改革弧光灯的试验,为了使实验达到满意效果,需要寻找一种能经住2000度的
高温燃烧1000小时以上的灯丝。他先后做了1600种不同的试验,试用了各种各样的物质。奋斗了近五六个月,结果发现只有白金比较适合,但是白金比黄金还贵重,用来做灯丝是根本不现实的。后来他全力在碳化上下工夫,仅植物类的碳化试验就达6000多种。
先后共经过3年时间,直到1880年上半年,爱迪生才研制出比较满意的竹丝灯丝。后人在此基础上研制出用钨丝做的灯丝,一直沿用到今天。
3、《黑人文摘》创办人约翰逊终于感动总统夫人
1943年,美国的《黑人文摘》刚创刊时,前景并不被看好。杂志的创办人约翰逊为了扩大发行量,决定撰写一系列“假如我是黑人”的文章,请百人把自己摆在黑人的地位上,换一个角度思考黑人的处境问题。他想,如果能请到罗斯福总统的夫人埃利诺来写这样一篇文章,结果将会是非常有号
召力的,不管是对杂志的发行量还是对黑人问题来说都是如此。于是,他给总统夫人写了一封言辞非常恳切的信。罗斯福夫人回信说她太忙,没有时间写。但是约翰逊并没有因此而气馁,他又给她写了一封信,结果还是被回绝了。
以后,每隔半个月,约翰逊就会准时给总统夫人写一封信,言辞也更加恳切。后来,罗斯福夫人因公事来到约翰逊所在的芝加哥市,会在该市逗留两天。约翰逊得到这个消息以后,立即给她发了一份电报,请她在芝加哥期间抽空给《黑人文摘》写篇文章。
或许是他的诚心感动了罗斯福夫人吧,这一次她没有拒绝,她把自己的想法写成文章寄给了《黑人文摘》。消息传出后,全国都知道了。一个月内,《黑人文摘》的销售量就从2万份激增到15万份。
4、肯德基的故事
凡是去过肯德基的人都会看到一个外国老人的标志:身穿白西装,态度和蔼可亲。他就是桑德斯上校,一个65岁才开始他的事业的人。桑德斯上校退役后,身无分文,拿到的平生第一笔救济金只有105美元。他问自己:“我到底还有什么资源可以利用呢?我还能对人们做些什么贡献呢?”
他苦思冥想,突然想起自己有一份秘方,那是一种炸鸡的秘方,人们很可能都会喜欢它。我何不把这份秘方卖给哪家餐馆,教他们如何制作美味的炸鸡呢?接下来的两年里,桑德斯驾着自己那辆“老爷车”,穿着可笑的白西装,踏遍美国的每一个角落,逢人便叫卖他的秘方。
他被拒绝了1009次,直到第1010次,他才听到一声“同意”。许多年后,“肯德基”的身影遍布世界各地。
5、儒勒·凡尔纳的故事
儒勒·凡尔纳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科幻小说家,他一生共写了104部科幻小说。但是,他的第一部科幻小说《气球上的星期五》曾经接连被15家出版社退稿。他失望极了,打算将书稿付之一炬。他的妻子及时阻止了他,给了他很多鼓励。于是,他又走进第16家出版社。
出版社老板阅读后,当即表示同意出版,并与他签订了一个为期20年的写作出版合同。正是以此为起点,儒勒·凡尔纳接连写出了如《环绕地球八十天》等多部蜚声中外的科幻小说佳作。有时,生活中的失败和否定会接二连三地到来,也许每个人都会产生对自己的怀疑,但是最终获得成功的人只
是多坚持了一下,再尝试了一次,结果他们征服了命运。因此,在我们心灰意冷,想要放弃时,不妨对自己说:再试一次。
6、林肯的故事
林肯讲述了自己幼年时的一件事:"我的父亲曾经以较低的价格买下了西雅图的一处农场,地上有很多石头。母亲建议把石头搬走,但是父亲说:“如果这些石头可以搬走的话,那原来的农场主早就搬走了,他也就不会把地卖给我们了。这些石头都是一座座小山头,与大山连着,哪里搬得完
呢?”有一天,父亲进城买马去了,母亲带着我们在农场劳动。她说:“让我们把这些碍事的石头搬走,好吗?”于是我们就开始挖那一块块石头。不长的时间,我们就把石头搬光了。因为它们并不像父亲想像的那样,是一座座小山头,而是一块块孤零零的石块。
只要往下挖一英尺,就可以把它们晃动的。"
7、俄罗达拉里关于的番茄故事
相传番茄的老家在秘鲁和墨西哥,原先是一种生长在森林里的野生浆果。当地人把它当作有毒的果子,称之为"狼桃",只用来观赏,无人敢食。据记载,当时英国有个名叫俄罗达拉里的公爵云南美洲游历,第一次见到番茄,就被它艳丽的色彩所深深吸引,于是就把它带回了英国,作为稀世珍品献
给他的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以示对爱情的忠贞。此后,番茄便有了"爱情果"的美名。直到十八世纪,才有人冒险吃了番茄,从此知道了它的食用价值。相传,有一位法国画家看到番茄如此诱人,便萌生了尝尝它到底是什么滋味的念头。
于是他冒着中毒致的危险,壮着胆子吃下了一个,并穿好衣躺在床上等待"神"的降临,然而过了老半天也未感到身体有什么不适,便索性接着再吃,只觉得有一种酸甜的味道,身体依旧安然无恙。
你的家乡有什么食物,是你一回家就会去吃的?
很多人羡慕一线二线城市的繁华,三线四线城市的机遇,而我只喜欢五线六线的城市的从容。我的家乡位于地处中原的六线小城市,小城经济一般,生活平淡,可我就是喜欢这种慢悠悠的生活,还有让人难以忘记家乡的美食。不管什么时候回来,家乡总是有一些让你非常惦念的,一回到家就想吃的食物。让你久久不能忘怀的家乡美食是什么呢?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一.芝麻烧饼,香甜酥脆。
在我们家乡有一种独特的面食,叫作芝麻烧饼,在有些地方被称为是酥油火烧。这种烧饼有甜的,有咸的。甜的就是豆沙馅和白糖馅。咸的就是五香味和麻辣味。馅料非常简单,可就是这么简单的美味,让人无法忘怀,我最喜欢吃芝麻烧饼的酥。简简单单的一个烧饼,里面却有几十层,特别是外面的酥皮,咬上一口,那味道简直是绝了。我喜欢吃白糖馅儿的芝麻烧饼,外面酥脆,里面咬上一口,白糖的味道,瞬间在口腔里迸发。香甜可口,味道好极了!
二.体育场的炸鸡。
我一直都不认为炸鸡是韩国的代表食物,咱们中国人也特别喜欢吃炸鸡。大家都觉得肯德基的炸鸡好吃,可我却认为老街体育场的炸鸡才是永远的神。我上初一的时候就开始在这家吃炸鸡,十几年过去了,还是那个店,还是那个味道。这家炸鸡用的都是新鲜的肉,不是冷冻肉。用的油也是一天一换,因为去他们家吃的顾客大多都是学生,所以老板购买食材也格外注意,不会让学生们吃那些有害的食物。来吃的大多都是回头客,老板顾客之间深厚的感情已经超越了美食本身。
三.县医院门口的烤红薯摊。
店里那些用正规设备烤出的红薯,绝对没有县医院门口,老爷爷自己改造的火炉烤出来的红薯香。虽然那些用废旧材料改造的火炉烤的红薯不是那么健康,可那种味道真的是机器无法替代的。县院门口的红薯摊从小吃到大,那个时候价格还很便宜,一块钱就能买一大块。现在的物价涨了不少,当年烤红薯的叔叔也变成了大爷,不知道我回来吃红薯的次数,还有多少。也不知道记忆中存在的味道,还能坚持多久!但这些永远都是记忆中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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